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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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内蒙古法院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贵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以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乌兰浩特意为“红色的城市”,是70年前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地方。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喜庆气氛中,徐家新首先来到乌兰浩特市调研,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向内蒙古各级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祝贺和诚挚问候。徐家新指出,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各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维护祖国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法院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展现了“模范自治区”人民法院的风采。 在同当地法院干警座谈时,徐家新强调,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做好审判工作、推进司法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徐家新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要正确把握“学”与“做”的关系,既在“学”上深化拓展,又在“做”上积极作为,并且在“改”上见到实效。要正确把握“两学一做”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按照“党建+审判”“党建+司改”的思路做好工作,使学习教育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深度融合,通过学习教育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改革。要围绕建好建强各级法院党支部,选准配强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充分发挥好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 调研中,徐家新深入了解司法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对推进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的实际效果。他指出,各级法院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定不移把司法改革进行到底。司法改革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把这种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让广大干警在分享改革红利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徐家新强调,要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工作理念,把基层基础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要积极推动审判力量、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向基层倾斜,注重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力量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法官“四个能力”,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培养,加大干警履职保护力度,积极改善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做实做好关心关爱干警工作。 调研期间,徐家新听取了内蒙古高院、兴安盟中院、锡林郭勒盟中院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兴安盟中院、锡林郭勒盟中院、阿尔山市法院、霍林郭勒市法院、科尔沁右翼前旗法院阿力得尔法庭、东乌珠穆沁旗法院乌拉盖法庭,到西乌珠穆沁旗巴彦敖包图嘎查看望巡回办案的法院干警和农牧民,瞻仰参观了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五一会址”、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