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型传销陷阱
——3·15特别专题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0年代,传销在我国南方沿海的大、中型城市开始出现,经过10年左右的发展,传销遍布我国全境,声势浩大,最初并未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但在1990年,伴随中国第一家传销公司的注册成立,各种传销公司纷纷出现,之后更是演变成一场遍布全国的欺诈浪潮。
为了遏制传销对我国经济秩序的破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4年发布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开始打击“多层次传销活动”。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一、传销的危害性
(一)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完全崩塌
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而参与者发展下线后,就已经成为传销组织的一份子,为庞大的诈骗网络为虎作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二)在社会学意义上,传销活动将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多是被亲戚朋友以做生意、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传销活动。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面对传销造成的恶果,许多参与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有参与者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以家庭为单位的崩坏,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
(三)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
传销的“洗脑”,让参与者不以欺骗为辱,反以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社会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部分参与者虽不再从事传销活动,却已经没有正常人做恶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二、传销的“预”与“防”
(一)如何判断传销组织
如今新型传销形式不断的“推陈出新”,在判别传销组织时,可以根据传销的特征来做判断,如有企业或组织具备以下两点特征,则可以初步判断为传销组织:1、入门费,传销组织需要参与者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才能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传销组织需要参与者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二)消费者应当警惕的新型传销形式
1、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等方式,吸引参与者从事传销活动。2、打着“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吸引参与者从事传销活动。3、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实际上是利用拉人头,以发展传销下线人员的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4、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5、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虚假信息诱骗消费者参加传销活动。6、以创业投资为由,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参与传销组织。7、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消费者作为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8、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人民群众。9、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10、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添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三)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由于直销企业特殊的营销方式,使得直销与传销之间确实存在一部分的共性。因此,消费者应当了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避免传销组织盗用直销之名,欺骗消费者走入歧途。1、传销与直销的定义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所称的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直销管理条例》所称的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2、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1)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两类,前者是目前我国《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允许存在的一种经营模式,后者是《禁止传销条例》中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2)从计酬方式上看:直销人员间没有连带关系,依赖个人业绩计酬;传销人员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实行团队计酬。(3)直销运作规范,相关信息公开,可通过网上查询;传销信息不公开,组织严密,欺骗性强。(4)传销要收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要收取硬性的入门费,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从中获得回报,直销公司不收入门费。(5)直销公司销售的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传销组织销售的则是“三无”产品。(6)传销组织销售的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人头”的样品或宣传品。直销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能够正常销售经营。(7)传销组织的产品没有退货保障制度,一旦购买就无法退货。直销企业的产品则和市场的商品一样有“三包”制度。(8)直销的运作:企业经过批准成为直销企业,并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服务网点,招募经培训和考试取得直销员证的人员,方可以开展直销活动。传销的运作:参与者交纳入门费、购买商品费,并在传销组织的领导下欺骗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的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四) 传销的预防
1、防范“杀熟”,警惕不经常联络的亲友介绍异地投资、工作的机会或新型商品服务,以及突然邀请旅行游玩、介绍对象等,在多方核实确认真相后,方能接受邀请。2、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避免上当受骗。3、要注意收集证据,当发现被骗入传销组织后,尽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介绍人及传销组织人员的姓名、电话等相关证据;如发现亲戚朋友陷入传销组织,家人应对其进行劝说。4、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三、误入传销组织后如何自救
1、保证人身安全,不要与传销组织起冲突,在表面上配合传销组织的活动。
2、保管、隐藏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不让这些物品落入传销组织手中。
3、记住传销组织的地址,伺机报警。要掌握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也可以查看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
4、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突然挣脱求救。
5、装病,尽可能地折腾传销组织的成员,让其不得安宁,最终同意自己外出就医。
6、偷偷写好求救纸条,趁人不备时从窗户扔纸条求救。
7、在无法摆脱传销组织看管的情况下,不妨骗取传销组织的信任,让他们放松警惕,再伺机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