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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纠纷背后的“黑社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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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外来者村口对峙 砸烧20多辆汽车承租方股东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

411日,发生于去年222日的广东揭阳上浦村事件涉案人员审判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案案由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检方起诉了16名被告人。被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是揭西县万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吴桂存,此外他还被诉9个罪名。万丰公司是与上浦村签订租地协议的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罗勤南、股东郭武财,以及另外13名于事发当日到过上浦村村口的人,均被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

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

    □背景

    租地纠纷引发冲突

    2013222日上午,广东揭阳市上浦村村口,一场剧烈的冲突骇然发生。冲突双方是该村村民及外来人员。官方称双方因“争夺土地承包利益”,而上述被告人正是这场冲突的导火索,他们被诉涉嫌勾结恶势力进村滋事。

    资料显示,当天上午,有近百名外来人员乘车来到上浦村口,有人分发头盔、木棍等。目击者称,村民与外来人员对峙在村口,“互扔石块、叫骂”,外来人员被数倍于己方的村民赶走,“来犯者”停在京棉公路上的29辆汽车被村民砸毁、烧毁。检方称,“来犯者”为与上浦村签订租地协议的万丰公司一方的人。事发前一个多小时,万丰公司股东之一郭武财等五六人来到上浦村村委,殴打村委负责人李宝玉。检方称,李宝玉被打系“自导自演”。

    万丰公司负责该租地事宜的股东吴桂存,也就是此案第一被告人当庭表示,租地一事由棉湖镇领导牵头协调,由该公司租用上浦村约400亩土地进行开发,公司与村委签订的合同。但事后遭部分村民反对,李宝玉担心自身安全,就出现李宝玉与郭武财等人“密谋假打李宝玉”及“上浦村事件”。

    事发半月后,揭西县通报棉湖镇党委书记与镇长因此事被免,李宝玉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拘,其村委会主任职务的提名被撤销;涉及此事的租地合同被揭西法院裁定撤销。此案于49日在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开审,检方起诉16名前往上浦村的外来者一方人员,但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聚焦1

    “黑社会”组织

    检方:分工明确、层次清晰

    检方称,吴桂存于2003年开始陆续经营、入股揭西县棉湖迎宾馆及棉湖龙都宾馆等公司、企业,其以“家族”和“公司”为纽带,将其多名亲友及朋友罗勤南、吴创如、李春雄等笼络在其周围。此案第二被告人郭武财于1999年在深圳打伤他人后,潜回揭西县老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培植自己的势力。

    2010年开始,吴桂存与郭武财犯罪团伙逐步合流,趋于统一,吴桂存分配万丰公司6%干股给郭武财,依此直接控制、指挥郭武财,形成以吴桂存为核心,郭武财、罗勤南和李春雄(在逃)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工明确,层次清晰”,吴桂存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指挥其下属人员。

    辩护人:当事人属股东关系

    吴桂存的辩护律师、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刘笑宇律师称,吴桂存于20116月入股万丰公司后,才与万丰公司股东郭武财、罗勤南发生交集。证据显示郭武财在万丰公司成立之时就持有暗股,6%的干股并非吴桂存分配给郭武财,吴桂存与郭武财、罗勤南是股东关系,并非上下级关系。

    聚焦2

    聚众斗殴

    检方:涉嫌聚众斗殴罪

    检方指控,去年222日发生的“上浦事件”中,吴桂存授意罗勤南与上浦村委负责人李宝玉签订租地合同,授意他人删除照相馆拍摄的村民反对租地照片,指示罗勤南及郭武财配合李宝玉处理好村民反对租地一事。郭武财、罗勤南和李宝玉密谋的“假打李宝玉事件”向吴桂存做了请示,随后又发生了“上浦事件”。

    检方指控还称,2012年开始,被告人陈晓彬等人在吴桂存的协助下租房设赌,赌场被警方查获后,吴桂存指使他人到拘留所领回治安处罚期满释放的参赌人员。

    辩护人:吴桂存并不知情

    刘笑宇称,吴桂存所在万丰公司的租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罗勤南与郭武财当庭称“上浦事件”发生前无人与吴桂存商议或请示,吴桂存对于整个斗殴事件毫不知情。

    此外,检方还指控吴桂存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辩护人均表示此3项罪名与吴桂存无直接关系。

    而对于协助开设赌场的指控,辩护人律师刘笑宇称,吴桂存指使他人领回参赌人员不足以证明吴桂存协助开赌场。

    聚焦3

    大肆行贿

    检方:向政治领域渗透

    检方称,吴桂存等人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得政治上的庇护,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吴桂存先后取得揭西县第九届和揭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身份,罗勤南取得揭西县第九届人大代表身份。

    检方称,吴桂存通过贿赂手段,腐蚀拉拢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文烈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本人和其组织寻求非法保护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辩护人:已承认行贿行为

    刘笑宇称,除了检方指控吴桂存在2010年送给棉湖镇镇委书记林映立8万元人民币一事证据不足外,吴桂存承认曾送给原金和镇委书记、县国土局局长李文烈100万元港币及50万元人民币的感谢费,并曾送给原金和镇委书记王旭荣现金30万元人民币。

    刘笑宇表示,吴桂存自1997年底至2013年被

    抓捕前,先后任棉湖镇湖坡村村主任、新湖村党总支副书记,湖坡村村主任、新湖村党总支书记。其间,吴桂存组织为湖坡村修路、重建学校教学楼等,多次向社会捐款,每年发动企业家救助困难户,吴桂存因此被选为两届人大代表,并非如起诉书所言为获得政治上的庇护,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

    聚焦4

    虚报注册资本

    检方:虚报资本、隐匿账簿

    检方称,罗勤南、吴创如伙同陈建新合股创办的万丰公司、吴桂存伙同李春雄合股创办的南宇公司,以及吴桂存、罗勤南、吴创如合股创办的万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均虚报注册资本。

    此外,检方还表示,吴桂存参股的棉湖迎宾馆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辩护人:吴桂存无犯罪故意

    刘笑宇表示,吴桂存于20116月入股万丰公司,万丰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与吴桂存无关。南宇公司注册时,吴桂存不在本地,因此委托李春雄全权办理,并告诉李春雄需要注册资金随时通知。但直至注册成功,李春雄也未告诉他需要资金注册事宜。而万顺公司在公司注册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4/16/content_808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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