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山东临沂马路“暴走团”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伤的后果。
这起事故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民称这不是“暴走队”而是“敢死队”。
后媒体又曝出暴走团“装备”升级——全员佩戴反光条、队尾跟随一辆叉车“护卫”。
“暴走团”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暴走团”现象背后暴露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笑宇律师做客《法律大讲堂》直播节目进行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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