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益华 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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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益华律师先后工作于湖南省纬地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执业以来,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过数量众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独立经营管理过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熟知公司经营过程所涉及的各项法律事务。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精通劳动、离婚纠纷、家庭分家析产的处理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事务的处理。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是胡益华律师办案的基本原则。
承办部分案件:
1、“贱女孩”事件中胡卫东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案被告人胡卫东辩护人;
2、央视大火案被告人曾旭辩护人。
3、王某兄弟受贿罪再审案,王某辩护人;
4、许某某通过签订合同诈骗宁夏某公司货款,涉嫌合同诈骗罪案,被告人许某某辩护人;
5、蔡少华、蔡少侠居间介绍他人买卖人体肾脏,涉嫌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蔡少华辩护人;
6、美国某公司、马某诉山东某某酒业百万借款纠纷案;
7、日籍藤某某诉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8、韩籍宋某某诉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9、澳籍石某某与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
10、韩籍王某某诉北京某出租汽车集团公司客运合同纠纷案;
11、厦门某建设集团公司与福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
12、山东张某某与周某某合伙财产返还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
13、徐某某诉五子女遗产继承纠纷案;
14、冯某诉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15、郑某与北京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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