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杰
CHENG JIE
合伙人
电话:(8610)58206685
传真:(8610)5820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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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程杰律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1993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年在澳大利亚南澳托伦斯学院学习,专职律师执业二十三年。2001年12月参与创办北京市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为创始合伙人。曾在政府机关从事行政立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现为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合同法、公司法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并购重组、房地产纠纷、产品责任、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商事诉讼及政府法律顾问等非诉事务
石家庄市政协第七、八、九届政协委员、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1992-2002),
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委员(1995-1999),
石家庄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称号(1997年)。
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5-2012),
北京市律师协会产品责任与侵权损害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06-2010年),
北京市律协著作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2014年),
2010年当选北京市东城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受到东城区律师协会表彰。
2014年-2018北京市律协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至2024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在全国妇联、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女子监狱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专家委员,接受委托提供第三方专家案件评议工作。
2009年起担任公益NGO教育扶贫基金会——北京西部阳光农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法律顾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法制节目评案嘉宾
◆先后担任央媒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法律顾问、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标准样品研究所、北京环标科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聚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担任中晟环保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部国家建材局科技中心、北京雍和宫管理处、河北鑫利玻璃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担任华北制药集团等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作家出版社、凤凰雪漫文化传媒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担保条例》起草工作。
◆新三版公众公司北京联合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法律尽职调查
◆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颍上县科技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纠纷
◆华北制药集团诉海军后勤部货款纠纷案
◆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中晟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广西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与天津环标公司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案件
◆生态环境比机关服务中心与国能国际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华北制药集团与北京青云仪器厂制药设备采购合同纠纷案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诉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人才服务中心广告侵权纠纷案
◆山东青岛置地集团公司与青岛置业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
◆北京凤凰雪漫文化公司前总经理诉公司劳动争议议案
◆泰华房地产公司诉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信用证项下贷款担保抵押撤销案
◆泰华房地产公司房屋租赁纠纷在最高法院申诉案
◆国家建材局科技中心诉中国工商银行崇文支行存款纠纷案
◆作家出版社诉新华书店出版发行纠纷案
◆青岛海生物科技公司71亩土地及厂房被法院执行拍卖一案,代理申诉,执行回转,帮助公司收回失去土地和厂房
◆河北鑫利玻璃有限公司征地拆迁人身伤害赔偿案
◆光大国际投资公司诉河北保定制帽厂贷款纠纷案诉讼和执行
◆代理北京市昌平区小区业主集体诉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委政府部门违法审批停车场行政诉讼案,撤销了政府颁发的停车收费批文,取缔了小区物业公司停车收费权
◆某央企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罪案”单位犯罪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
◆河北省保定市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
◆山东某生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涉嫌非法经营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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